台灣法律只有1/2效力而已
因為亞洲人講"情"
1.財產分離又怎樣?老婆沒錢一樣是要老公拿出來呀
一哭二鬧三上吊...現在嗆的多明...以後還是要擔賽~前面也有網兄說了
強者朋友A的故事...這是很普遍的現象...並非特例...
親戚倒會錢...一開始也說的天花亂墜
倒的時候一堆債務人去灑冥紙...我們也不想對他們做啥行動
問題是200多萬...只好告上法庭~後來和解只拿會70多萬
血肉骨親都會背叛~更何況是對方的父母
2.不敢告訴父母不想讓他們擔心?
樓主怎不帶女朋友回老家請她跟您父母解釋清楚?
前面有網兄說到
結婚是2家的事
她的父母條件是錢
樓主的父母知道了會怎麼想?
您怎麼放蕩少年~女友怎麼無怨無悔
回歸到最起點
父母的付出和真心並不會比您女友少
兩權相害取其輕
是要負心漢還是不孝子?
當負心漢...只有她受傷
當不肖子...我不認為您未來可以讓她好過到哪~還會拖累自己的父母
--------------------------------------------------------
好吧...我住歸仁...哪村哪間壇講一下
我問村幹事跟村長比較快~~反正在鄉公所上班
上面有些網兄說認識條伯伯的
拜託您是對岸的喔
條伯伯都會去摸幾圈收收茶水費的啦...
國大選舉來顧票
還打電話去職棒簽賭咧~~一注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