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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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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在鍵盤上打過字,但普通人要採集出指紋並仿製成模子並不容易,不過記得CSI有一集提供了一個很容易製作出他人指紋去犯案的方法,填補牆壁裂縫的補土一般都會用手指直接挖起來塗抹,結果輕易地製成了一個指紋模子,差點成功地陷害他人~不過看那麼多集,幾乎都還是想盡辦法取得嫌犯的DNA來比對加以確認定罪~
我覺得要強制性採指紋應該針對那些受刑人,畢竟犯了罪剝奪這一點基本人權並不過份,而且根據統計,有前科再犯案者比例很高,指紋檔案建立應先從這些人著手....但未犯法的民眾應該能保有這項人權隱私才對!
我想美國應該也沒有全民指紋建檔吧(對不起,我沒去過美國,有錯請指正),因為有時候看影片裡查不到指紋,有的還得另外去查警署裡退休警察資料之類的,但最後查出的兇手也是美國人....至於入境按指紋是否是從911事件後嚴格執行的?
之前的"全民公敵"不正是探討政府利用高科技侵犯個人隱私權的問題嗎? 如果大家都覺得無所謂,那像上面連結裡說的實施死刑鞭刑都不該抗議,學習古法偷人東西就砍掉手,強姦就去勢,因為心裡想的是我又不犯法有何關係....沒錯! 我不犯法,但我知道"冤獄"和"被人栽贓"這些名詞,或許會想說這種事又不是天天有,不會那麼衰碰上吧,但倒楣碰上的人之前也都不會想到會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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