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og781
關於這一點,要知道通常我們所吃的人工食品,都一定會含有對人體有害的人工添加物,差別只在於劑量的多寡。但要百分之百不含這些人工添加物,那幾乎是不太可能的,只不過政府會視人工添加物的多寡,來認定是否違法。
若是劑量低於法律規定的數值。法律會認定這樣劑量在容許範圍內,對人體的傷害等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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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問題,聽諸位的說辭似乎不是在程度上爭議。
就好像吸煙者呼出的分子,在無風狀態的空氣中,多少距離以上的飄散是可以被容忍的?在現行菸害防制法中並無規定。
那是否也該明定二手菸在空氣中多少濃度以下才是合法的?然後依時間增加而降低劑量?最後達到全面禁用?
這個結果應該很明顯,會如同廢氣排放永遠沒有下文...更何況現行並無這樣規定。
引用:
作者kog781
至於說別的排除廢氣的行為,比如說車子,那就更不用說了。基本上我認為若這算全民買單的話,說實在話,沒有人這輩子是從未排放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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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又回到老話題啦!
是的,放屁一例也是屬於全民買單的範圍(至少小弟這樣認為)。
禁止生理現象應該算違憲吧?而且人體自然排放的廢氣,雖有臭味但沒有生物毒性,二手菸呢?再說了...有多少人這輩子沒放過屁?
同理,這輩子沒抽過菸的人,可從來沒有呼出二手菸過,那也得幫抽煙者買單嗎?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呵...n_akemi兄..
我想你已經有答案了..
因為二手菸而得肺癌的人情何以堪?甘願得肺癌?怪抽菸的人不夠有品嗎?抽菸有品一定可以避免二手菸害其他人得肺癌嗎?
駕駛技術優良一辭只是比喻...沒其他意思..
如n_akemi兄覺得小弟比喻不當...
小弟在此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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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並沒有,儘管小弟不吸煙且不反對禁菸。
關於上面引用您的那句...小弟認為正是不吸煙者所持反對的理由。
但同時就好像您所舉的例子,小弟回覆您只要能證明不同並合法,為什麼不能這樣做?這也是吸煙者所持的理由;
而:抽菸沒品的人導致二手菸害就可以犧牲有品的人嗎?因二手菸而得肺癌是必然的嗎?是吸煙者反駁的主力...這樣有比較清楚差異了嗎?
問題就在雙方都不能提出決定性的證明,因此一直都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