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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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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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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8728860
個人覺的債務跟分手完全是兩碼事
在一起前就確認債務問題了,在一起後亦可避免or接受
因為後天因素造成你離開她,這還算人嗎?難保將來有一天您做生意或投資不會失敗,甚至賠超過400萬元,女人是不會為了這種事分手的....起碼你的她感覺是如此,400萬兩個人一起賺很難嗎?看你要不要做而已...怎麼會有人在勸分的?最好各位的家人朋友身心都很健康,資產也很健全,父母完全不用養,過逝還有遺產領那種~~ 別把每種家庭都當作很美好

對了..在代書簽名不一定有效阿,代款是層層手續要確認的,他爸媽沒有正當工作怎麼可能可以貸到400萬?
更何況銀行會跟擔保人對保,如果保人不同意的話,不可能貸到錢的呀?


您有從頭看到尾嗎?
這債務是後來的事情,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事情,
人情義理就套不上了吧。

400萬兩個人一起賺是不難啊,
就算是一個人賺也不難,
端看要用去多久的時間罷了,
400萬還不包括利息,
這些錢是因為買房子產生,
擔保品是房子,
您可以從第一頁開始看過再說。
舊 2005-05-25, 08:14 PM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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