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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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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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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
按不按指紋沒什麼意見
只是如果我們自翔為法治國家的話
反對按指紋的應該去要求立法權去修法取消按指紋的規定
贊成按指紋的應該去要求行政權訂出指紋的儲存與使用規定
大家光在比嘴吧,實在看不出對國家社會的進步有何幫助

如果真要採集指紋,我覺得指紋的儲存必須和其他身份相關資料分開,
指紋的使用須有正式文書申請,指紋的取用均透過另外編製的無意義 key 值為之。
且此 key 須定時重編。
譬如警政單位採集到一枚指紋,提出公文申請後將指紋交給指紋保管單位比對,
指紋保管單位比對結束後將符合的 key 回覆給警政單位,警政單位再由 key
到戶政單位找到身分資料。
舊 2005-05-25, 01:03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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