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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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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sunland
做壞事? 戴個手套比較快...

現在犯罪不留指紋應該是"常識"了
留下指紋當證據的嫌犯表示等級不夠高
關了放出來再犯時看會不會改進做案方式
舊 2005-05-25, 10:37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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