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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om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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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92
引用:
作者小壞蛋
有這麼簡單嗎????

而且真的要陷害一個人,不用盜指紋就可以讓人很慘了,還需要先花一筆錢來弄指紋????

奇怪.......偽科學嗎????

這話題以前討論過了.

請先要有認知:指紋效力相當於簽名效力
也不見得要陷害你...
指紋可做的事可多了.
雖然大部分人現在覺得不怎樣,
政府資料流出嚴重情形下,
隨著科技的進步,
任何人任何事都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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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客社區
舊 2005-05-25, 09:3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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