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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g781
所以我才要問你,請你把你的立場表明清楚,你是不是贊同『全面禁菸』?就是任何人就算私底下也不能抽菸,菸就跟毒品一樣,就算持有也算犯罪?如果你有這樣的意圖,那代表你正在違反抽菸者的自由意志,我這樣說有何不對?
而你所謂的,『不吸菸者的自由意志就應該被強姦嗎?』基本上你的說法,就犯了一個跟本上的錯誤,那就是你把吸菸者,當成二手菸製造者,但實際上兩者不能劃上等號,這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地方。
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所以二手菸製造者,因為會影響不吸菸者,所以他沒資格談權利,但是吸菸者不一定會是二手菸製造者,要舉證這一點太容易了,所以強姦不吸菸者的自由意志,那是二手菸製造者,他們的錯,該被剝奪權利的人是他們,憑什麼因為不守菸害防治法的二手菸製造者,而要犧牲合法抽菸人的權利?
今天你說,有許多王八蛋喜歡開車開窗抽煙,或是邊騎機車邊抽煙,是這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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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連自由的範圍都沒搞懂,自由的範圍在於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範圍,不良吸煙者已經影響到他人,還在繼續牽拖其他的事情,影響到他人就是不對,這也是各國的菸害防治法成立的原因,老兄看清楚我國可是用"菸害"防治法,吸煙在法律上的定義可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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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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