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大家好.....
我觀察到,不管支持或不支持全面禁菸的網友,都是非常認真的討論....
但是,有人是為辯而辯的,他不在乎禁不禁菸,只在乎辯不辯得贏.....
(雖然這人幾乎都辯不贏,只會死纏爛打,最後還自認自己很厲害

)
所以,小弟只好陪他玩一玩,各位不用理我們這些文......直接跳過即可....
請跳過......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菸會傷害人,這是以被傷害者的立場來看,但以加害者的立場來看,這話仍然是不成立,因為沒有辨法舉證出加害者的存在,這就是我一直強調,菸害不可能以傷害罪來控訴的原因
所以政府要針被害者『防止』『避免』被傷害來立法,而不是該針對加害者,喝止,阻止,它去處份加害人而立法,因為跟本無法找出加害者的存在。所以說菸沒有傷害人,這對加害者的立場來說,仍然還是成立的。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你不會不知道吧....
況且你還是以『目前』的法律來解讀,而我的訴求重點不是現在,是『將來』....
引用:
作者kog781
至少你回答不出來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證明我在那一篇沒輸的證據
有本事就回答我的問題呀,回答不了的話,那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
這種問題你還好意思問?回答不出來跟不屑回答是不一樣的.....你到底懂是不懂?
引用:
作者kog781
『傷害』對被害者來說成立,但對加害者來說不成立。
是故二手菸不構成法律上的傷害罪,請明查。
|
還在為辯而辯?
引用:
作者kog781
看樣子這是誤會,既然我這句話少打兩個字
『你有強迫人,你說為什麼不全面禁菸。你在傳達大家,吸菸是可恥的觀念,全面禁菸才是正確的,但你卻沒有夠力的說詞說服人。』
那的確是我的錯誤,我原來的意思是,你有意圖強迫人,這不是心虛改口,而是我本來就是這個意思,只不過未加入這兩字是被你誤導了。
因為RogerShih兄的意思,也是指你有意圖強迫人。他何時說你有強迫他了?證據如下
----------------------------------------------------------------
RogerShih:
你才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爸戒菸是他自己願意的, 沒人強迫他, 他到我 28 歲的時候還在抽, 他想不想戒菸, 我都不會以家人的理由去要求他戒, 因為這是我爸的自由意志, 我不能以我的意志去強迫改變他
----------------------------------------------------------------
他說他沒資格強迫他爸禁菸,所以你也沒資格強迫他人禁菸
他說的是你沒資格強迫人,不是說你正在強迫人
嗯,既然你強調意圖強迫不等於強迫別人,那我為了少打兩個字而道歉。
只不過你的行為,仍包含在『強迫』的範圍內。
|
好吧,既然你都道歉了,我就大方原諒你吧,下次別再抹黑我了喔~
實際上,我這個討論串的確『意圖』先使大家接受『全面禁菸』的觀念,最後,再藉由『法律』來『強迫』禁菸....
引用:
作者kog781
是的,就因為我跟本不算那跟蔥,所以我不認為我有資格,去強迫誰
去禁止他什麼行為,由其是這樣的行為不會傷害他人的時候。
所以你所謂菸會傷害人體,可以用來當成禁止的理由。
你算那跟蔥?你說了算?你有什麼資格,去強迫人呢?
|
你剛剛才道歉,現在又說我『強迫』人了?
我的確不算哪根蔥,根本不夠格『強迫』禁菸,但我保證,我一定夠格提倡禁菸,這是我的自由,你否認嗎?
引用:
作者kog781
一點也不怪,因為抽菸是自由意志的行為,該不該做取決於自由意志,跟有沒有傷害無關,你沒有資格強迫他不能受菸害,因為這是他自願去受菸害的。
除非你是他老爸,對方在法律認定上,沒有行為自主能力,所以你才能強迫他的自由意志。
或者你是獨裁者,所以你可以影響到你的人民的自由意志,否則你跟本沒有資格強迫人。
而你希望立法達成,問題是你跟本提不出立此法的合理的理由,一個提不出合理理由的法,而你卻堅持有立的必要,這不是意圖強迫是什麼?
|
現在又說我要『強迫』別人的自由意志了......(人格分裂?

)
前面說過了,『強迫』這件事,是要交給『將來的法律』去執行的.....不~是~我~
你怎麼老是搞不懂?
引用:
作者kog781
注意不要少打一個字,是傷害罪,不是傷害。
菸不會構成法律行為上的傷害罪。
因為沒有既時性,加害者舉證困難
|
這個前面也講過了,你只是為辯而辯而已......而且辯得很爛......
引用:
作者kog781
提不出來就大方的認錯吧,
請提出,『以免和你一樣水準』這句話有任何貶低或辱罵的字句出來。
|
哈哈哈~聽你這麼說,你的國文水準真是夠了....
我還是不要理你好了,『以免和你一樣水準』.....
有感覺了嗎?嘻嘻~
引用:
作者kog781
錯,那一篇是aug0123被我吐得沒話可說,我請他提出法條,他什麼也提不出來。
|
是嗎?
同一件事,認知怎麼會差那麼多?恐怕很多人不同意喔~
果然是『一樣米養百樣人』.....
引用:
作者kog781
我看你是回答不了我的問題,開始轉移焦點了吧
我本來就是問垃圾食品該不該禁,因為垃圾食品對人體的好處是負值,而且垃圾食品不能『只』靠它維生,這完全沒錯呀。至於垃圾食品的定義,跟我們討論的有什麼關係?你一直在問垃圾食品的定義,我看是你在企圖掩飾自己的詞窮吧。
麻煩一下,我的問題你還沒回答咧,垃圾食品對人的益處是負值,該不該禁?人能不能只靠垃圾食品維持生命基本所需?
|
你到底有用心看我的回文嗎?這樣怎麼跟我討論....
我早就回答過了,我再說一次好了,這次要注意看喔~
---只靠垃圾食品,的確就能維持生命基本所需。
我一直故意不說垃圾食品是什麼,就是知道你根本把垃圾食品的定義搞錯了,要考考你....
為什麼我會知道你搞錯定義了呢?因為你一直懷疑『只靠垃圾食品就能維持生命基本所需』
現在,你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什麼是『垃圾食品』?別逃避了....
引用:
作者kog781
這的確是毀謗,因為你不能證明,吸菸者吐出來的菸,一定會被他人吸到,否則的話,那工廠也不準它排菸?車子也不準他排菸?
既然你無法舉證,二手菸=抽菸
所以因為有人違反菸害管制法,你不去對付那些違法的人
而反而去找那些合法抽菸人的的麻煩,你這種自私自利的想法
才真正是會有人反你的原因,自私自利還是留給你吧
|
我說『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這的確是自私自利』,沒錯啊~
你說我毀謗?
那我是不是要學你......告我啊,告我毀謗吧~
然後,看看法官怎麼說......你別下結論喔~因為你還沒告我,你也不是法官.....
咦~換你說我『自私自利』?
依你的說法,你這句就是毀謗喔~
小心說話吧,自己說話都前後矛盾.....
另外,你知道為什麼在不同的討論主題,都常常有不少人反你嗎?好好檢討檢討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