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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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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n_akemi
首先,小弟想說明雖然不認為全面禁煙可以實施,倒是樂觀其成。
小弟認為不可能成功的原因很多,有一部分與您雷同,但是: 我們沒有菸害管制法,只有菸害防制法。 (一直以為是防治法,原來小弟也錯了很久...) apollo_749兄文章中沒有明載位置,只有寫"我走在路上吸菸上...",也就是說條文中沒有規定的位置都有可能發生apollo_749兄所說的情形。
您引用回覆的文章在此:#381 by kog781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0&postcount=381) 現行菸害防制法與實行細則您應該仔細閱讀一遍,落實?內容其實很草率,小弟認為應該制定一份嚴謹一點的法規才有可能真的解決菸害問題。
菸害防制法 (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p?lsid=FL013871)
菸害防制法實施細則 (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p?lsid=FL013872)因此,您大聲兇對方才是依法...

這可能是誤會,因為我注意的地方是他文中所提的,『這是公共場所』這句話,所以這才認定這違反菸害防治法。

而你所注意的地方則是『我走在路上』這句話。所以雙方才對這一點有岐見。

問題就在於在這個案例上,能得到的資訊太少,走在路上要看是什麼樣的路,那附近的環境是什麼樣的環境,走在路上算不算密閉空間?開放空間散佈的菸味對他人的影響,法律上如何認定?

這些在法律上都會影響其判決,就好像前面舉的例子,開放空間也要排擠抽菸的人的話,那是不是連榴槤也該禁了?

我覺的這個案例有點像是,我看你不順眼,所以你就不該出現在大馬路上一樣。
舊 2005-05-24, 06:54 PM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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