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oushen
Elite Member
 
lious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1. 口頭上的承諾 , 依然有法律效用 ..
但是主張的人 , 必須提出證據才行

2. msn 的通訊記錄 , 可能已經留下雙方對於這件事情的事實

3. 如果女方到處散播 , 如果是不實的情況 , 男方可以提起毀謗官司
但如果是事實 , 則不成立毀謗 .
舊 2005-05-23, 12:56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oush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