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enyu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之前是有看過用榴彈槍轟掉戰車的記錄片,子彈型狀與報上一樣,但是
口徑卻達300~400公釐,要兩人才能發射(也是扣板機)
,放在背包就可扛著走(需一人扛榴彈槍,一人扛子彈),但也沒有像報上那麼小,缺點是一次只能填彈一顆(填彈後要兩人才扛的起來),而且很重,不方便攜帶....
__________________
                                    
比我強的人都在努力了,我有什麼資格說放棄?
鍥而捨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舊 2005-05-23, 03:04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nyu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