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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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慕凡
砒霜摻冰淇淋你吃不吃阿...
我依照你所說的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
放手.
99%以上的機率你會搞的很難看. 過個五年十年的再碰到這樣的情況, 你或許會佔上風. 但不是現在.
你自己好好考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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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我一個朋友跟我們出去一天,他女朋友要打30幾通手機...
(喂,是白天,還不是晚上)
身為朋友只有一句:等分手我們再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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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的5月1號這個歷史性的時候,我去了跑步。
我很成功地將身體裡多餘的水份蒸發掉。
217號房的朋友,你已經被炸魚薯條和pizza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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