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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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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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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呃...就說執法公正性不討論了,那是人的問題,跟交通法規怎麼規定沒有關係。

引用:
作者gareth
......(恕刪)......
拍了照以後呢? 紅線違停就是要拖走對吧...而不是只是拍照而已...我講的是 要"立即處理" 這件事阿~
不、不,紅線違停只要駕駛還在車上通常會採用驅離(但是保證無效,因為繞一圈又會回來停),若駕駛不在且引擎熄火,打電話檢舉警察最多是來看一看,然後開張罰單而已...並不一定會來拖走。
根據報案臺說法,紅線違停得連續舉發,但是所謂的連續是以2小時為間隔,而且警員到場可以拖到10分鐘...
因此,若非交通路段很重要的區域,那張罰單就表示可以停2小時以上啦!

目前違規停車就算巡邏員警看到也不會主動上前關切,通常都是視若無睹,沒有人報案的話那臺車可以停到隔天...規定是規定,執行者本身都不太理規定了,所以怎麼可能會立即處理呢?理想跟現實總是有很大一段差距呀~~~

所以您要說的是員警執勤態度與整個台灣警務機關的風氣嗎?

引用:
作者gareth
我常常看到 包括我也遇到這種情形 , 遇到紅燈的時候,超越停止線 , 甚至不小心壓到行人斑馬線 , 我就被警察從車後面拍照存證, 過了好幾天才收到罰單.......這個時候他既然可以在我車後出現 , 為什麼不到我車前面把我叫走去開罰單 , 把路權還給行人.....
請問一個紅路燈最長是幾分鐘?一次變換燈號可能會出現幾臺車輛違規?去旁邊確認證件、開出罰單要多久時間?
您若能在每一次變換燈號時間中,將所有違規車輛叫到旁邊開完罰單,小弟無話可說。
站在路口勸導跨越停止線的車輛,小弟認為遏止效果不彰,不如開罰實際一點。

但是這跟開頭所提到的情形類似,因為跨越分隔線逆向只有一瞬間,沒有照相如何證實違規?所以小弟以為照相存證合情合理。
舊 2005-05-22, 02:22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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