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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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ief_WU
一條法規當絕大部分的人都無法遵守的時候就有檢討的必要,而不是不斷的增加罰金而已
台北很多路只能騎40那實在很不合理,如果今天大家都很守法的開40那每天上班單趟可能就要一個小時以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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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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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ief_WU
你看不懂中文嗎?我說有檢討的必要我有提到廢除或其他的嗎
還有我舉例的40公里如果是在小巷弄那我是沒話說,甚至30我也可以接受
但是市區一般大馬路只有40你真的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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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您所提到的中文與小弟使用的是不同的語言...
您沒有提到廢除、修改或其他,但是也沒有說到速限是在巷弄中或是快速道路上。
而小弟的回文中也沒有說明都市馬路速限是否有廢除、修改或其他檢討必要。
橋下禁止左轉廢除是不同一件事情,用來說明合理與不合理的定義問題,您要混在一起小弟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