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Xilam
我不知道你是那個縣市 暫時用台北市的規定來看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 規 則
第三十二條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 學生於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其所預收費用於當期開班約定實際應繳納費用 總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額度內,得不予退還,超過之部分應全數退還。
二 學生實際上課期間未逾當期三分之一者,應退還已繳全期費用之半數。
三 學生實際上課期間已逾當期三分之一者,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四 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分期收費規定所預收之費用,應全數退還。
前項約定實際應繳納費用總額,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
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文中規定 實際繳納費用不得扣除其他雜七雜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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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昨天再度去詢問補習班,他們說由於他們的EC-COUNCIL課程是要跨國際報名,什麼要在紐約進行,然後材料15000*2,總共三萬的材料非常貴,且是空運來台,因此無法退,要買回,總之,4張執照20萬他說扣除材料以及負擔的利息之後,總共只退6萬多,那....就是退三成而已,雖然我是2月18繳費,但是因為我沒有時間去上課,所以一堂課都沒有上,甚至連材料都還沒有領,我印象中材料這種東西是可以退的,所以,我認為該補習班的櫃檯小姐在跟我虎爛,因此昨天已經線上申訴消保會了,不知道何時才會有回覆,希望可以討回我應該拿到的,不過不知道是7成還是全部了......
在此再次感謝各位板友的大力支持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