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og781
法律上對於傷害罪的定義很明確,很清楚
如果你我對於傷害罪的定義有所不同,雙方起爭執的時候
不用法律來決定,要用什麼來決定?除非你跟本就把法律視若無物?
而法律對於菸對人體產生的損害,在認定上跟毒品與刀等兇器不同
不只是法律認定,在醫學認定,肉眼所見
同樣都是有所不同。
菸對人的害處,沒有人敢否認,這就是為什麼只能用菸害管制法對菸限制的原因。但要依此而全面禁菸,那是絕對不夠力的,但是如果菸真的能用傷害罪定罪,代表菸對人的害處,已經嚴重要成為傷害了,真到那時,要全面禁菸又有何不可能呢?
至於您所謂,人體內細胞是不是生命的問題。
那就要看法律對於人體細胞的定義為何,
我在想我若打你一巴掌,不知道你會死掉多少人體細胞
那我會不會因為殺害人體細胞罪,而被定罪呢?
奇怪了,你不是沒贊同全面禁菸嗎?那你回我的文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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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還是沒正面回答吸菸與吸到二手菸造成的"影響"是啥??
請回答 不用以大家都知道帶過 大家想知道的是
在你心中吸菸與吸到二手菸造成的"影響"是啥??
盡量說吧
另一篇你說我對老菸槍與肺癌的解釋不清楚
但是你犯了一定要認定得肺癌才叫傷害的毛病
老菸槍沒得肺癌 原因很多
每個人體質不同
況且之前我說過 肺癌只是呼吸道疾病最極致
他只是還沒到那程度而已
呼吸道與肺部疾病 不是只有肺癌
上次去看人體解剖展
很多肺部相關的標本
其中一個我印象深刻
那是一個吸菸者的肺部 跟一般情形差很多
更黑 而且不均勻
但是解說的說他並不是死於肺癌的
這個例子可以解釋你之前說的
另外
沒得肺癌
並不表示吸菸者在世的時候都是沒有肺部或是呼吸道方面的疾病(你不用把此話反向)
差別只在於程度
呼吸道與肺部疾病不是只有肺癌喔 請注意
2.你一直提到法律對傷害罪的論點
所以我才問你法律上的解釋啥是傷害罪
報導說
溫啟邦指出,氰化物最近引起國人注目,而氰化氫就是氰化物的一種,雖然香菸中所含氰化氫相當微量,但日積月累,勢必波及健康,也可見香菸有如毒物,成癮便是慢性自殺
所以這算是傷害吧
那二手菸更嚴重 也叫傷害吧
我不認同全面禁煙
但是如果二手菸害越來越嚴重 這應該是最後辦法
3.你打別人一巴掌 的確可以被告
請查清楚^^
4.我回你文不是因為在全面禁煙上為議題(反倒是你一直提)
而是在其他
包含你說菸害不叫傷害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