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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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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就說不跟你談了,你還一直要挖自己瘡疤?!真是怪人...... ...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證明我在那一篇沒輸的證據
這可是我的光榮戰蹟,怎能不拿出來現一下呢?
有本事就回答我的問題呀,回答不了的話,那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引用:

你國文程度不好,承認不就得了,現在你看,花那麼時間找藉口,結果還是很失敗......
菸有害人體,你同意吧!
所以說菸會傷害人......為什麼你搞不懂.......


真是會睜眼說瞎話.....

有害不等於傷害,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異,你故意忽視兩者之間的差別,還有資格說人國文不好?

早跟你說請你對吐你一口菸的人,控告他傷害罪,你能做的到的話,那菸會不會造成傷害,自然就能證明出來了呀。做不到的話,就別大言不慚說菸會傷害人,你跟本證明不出來的事,請別講的這麼肯定。要說以前好歹也確定你能證明再說。

引用:
現在你又開始否認『誣賴我強迫人』了......還能胡掰一大串......算了吧......別人不是像你一樣沒長眼......

你不但看錯RogerShih兄的文意
還搞錯我的文意,這能怪我嗎?
從頭到尾其它人指的就是,你沒資格用強迫的方法,替人禁菸
是你自已不長眼,這豈又是我的錯?



引用:
allen131兄不是說過很多了嗎?
就因為菸害管制法未能確實執行......種種,才會有全面禁菸的要求......

請不要誣賴allen131兄,他從沒有贊同全面禁菸。

基本上若是因為菸害管制法未能確實執行
那政府該檢討的是,為什麼沒有確實執行
如何去把它確實執行。

而不是說因為二手菸禁不了,就干脆全面禁菸
為了違反菸害管制法的人,而去犧牲合法抽菸人的權利
沒人有這個資格,請明察

難道說因為有許多人闖紅燈禁止不了,
所以就不準所有人騎車開車了嗎?

引用:
不過,我的提議不同,就算菸害管制法已經達到百分之一百的成效,只讓菸傷害自己,我也認為該禁菸.......

因為,若不全面禁菸,每個小孩將來都有可能學吸菸,我不希望任何一個小孩,將來因為菸癮,而不斷傷害自己........

再強調一次,菸並不會構成法律上傷害的定義,請明察

關於這一點,我只能說,
你算那根蔥?你是什麼玩意?
憑那一點因為菸會害到自已就該禁?
你是那些抽菸人的老爸嗎?你有什麼資格替他人決定菸的必要性?

那其它人因為車子排放廢氣,認為沒有必要性,要強迫你禁止用車,你會怎麼想?像你這種不懂尊重他人的自由意志的人,其它人也就跟本不必尊重你了。

引用:
還在提老菸槍為什麼沒死於肺癌的謬論嗎?
allen131兄說的夠明白了,我不再贅言......

基本上他的回答跟本不算回答
最重要的是菸對人體害處沒有既時性,所以不構成傷害罪
也不可能會視為跟毒品相同的原因,請明察

引用:
攻擊兼謾罵?有嗎?你的攻擊兼謾罵的定義還真廣啊~
到底是誰先說『以免和你一樣水準』這句話,該檢討的是誰呢?作賊的喊抓賊? 得了便宜還賣乖?

你論理沒兩下子,抹黑功力倒真是天下無敵......


請提出,『以免和你一樣水準』這句話有任何貶低或辱罵的字句出來。比抹黑的本事,我那比的上你?

引用:
又在為你低落的國文程度找藉口了,失敗啊~

比起你一直掩飾不了你低落法律程度,那跟本是小巫見大巫呀
菸並不構成法律上傷害的定義,所以菸並不會傷害人體,這是事實,請明察

引用:
你抓到重點了......『到底是害處大於益處,還是益處大於害處』

垃圾食品至少有營養,菸的營養在哪裡?有沒有營養師可以說明一下啊~

另外,你說了『我給你喝不完的可樂,把你關一年,看你怎麼只靠可樂求生存?』你想證明垃圾食品沒有益處,或害處大於益處....
你錯了,你如果給我好幾樣吃不完的垃圾食品,把我關一年,我絕對能靠這些垃圾食品求生存,別懷疑?
對了,你的垃圾食品是什麼定義,你不敢講了嗎?怎麼故意閃掉了.........

但是你卻完全抓不到重點,原來的問題是垃圾食品該不該禁?
該禁的理由,到底是因為沒有任何營養?
還是沒有任何價值?
價值這東西因人而異,你憑那一點替人去決定?
垃圾食品對人體有益處,但如果害處大於益處
那就等於沒有價值,那跟菸沒有益處無關
決定一樣事物的價值,是取決於他在跟害處抵消之後剩下多少益處
而不是在於它能產生多少益處,就算有益處但是跟害處抵消之後若是等於零也沒用,請明察

垃圾食品實際上的確不能『只靠』它來求生存
這是事實,就好像菸不能只靠它來求生存一樣
至於垃圾食品的定義不是重點,除非你能證明可樂不是垃圾食品
請明查
引用:

自私自利的想法果然再次不打自招了.....

你說『自已爽難道就不算是好處之一?』,當然是,爽是你在爽,『菸害』卻要不吸菸的人也一起買單?真佩服你,這種話你也講得出口.......

基本上這句話是很嚴重的毀謗,因為你跟本提不出證據
證明抽菸=二手菸,在提不出證據的狀況下
你所謂抽菸=菸害,要不吸菸的人也一起買單的說法完全不成立
請明察

反到是你因為有人違反菸害管制法,不去對付那些違法的人
而反而去找那些合法抽菸人的的麻煩,你這種自私自利的想法
才真正是會有人反你的原因,不打自招還是留給你吧

引用:
誰是笑話很明顯,看看大家說的吧.....

事實證明你是笑話,我已經證明出來全面禁菸不可行
但你什麼也證明不出來,只是自已在自爽而已
你在自爽卻要合法抽菸的人買單?
這種自私自利的話你也敢說的出來?

引用:
你說你全數反駁了?
你應該長不出鬍子吧.....哈哈......

我全數反駁這是事實,有本事就反駁我
反駁不了,你可以再哈啦沒關係,我原諒你
引用:
不只油的問題,就連車子,你也根本講不出個不用車的理由,只會談那些原始人,如果他們可以選擇的話,你認為他們不會選擇用車?
別替他們回答,除非你是原始人......

同理可證,如果那些抽菸的人可以選擇的話,他為什麼不抽菸?
憑那一點理由認為他不會選擇抽菸?
你認為你有什麼資格替那些想抽菸的人回答呢?

引用:
你說我無法反駁?
我現在確認了,你一定長不出鬍子.......

我全數反駁這是事實,有本事就反駁我
反駁不了,你可以再哈啦沒關係,我原諒你

引用:
是的,當菸害的嚴重性大多數人都不懷疑時,就接近全面禁菸的時間點了.....

但是這一天永遠也不會到來,
未來頂多菸害管制法會把吸菸的人有更多限制
但是要全面禁菸那是不可能的,如果這一天會來
那早在鴨片被認定為毒品的同時,菸也會同樣被認定為毒品了。

菸永遠也只是菸,不可能會被認定為毒品

引用:
說服人的理由是來說服"人"的,不是要來說服"石頭"的?
沒錯啊~
樂器、昆蟲都沒辦法說服了,石頭更不用講了.....
如果這樣算是人身攻擊,那麼,你認為我說的有理,而你是石頭囉~
告訴你一個秘密-------你對號入座了.....


此言差矣,無法以理服人,就開始人身攻擊
這是事實,我沒有對號入座
你的確在人身攻擊,而原因是你無法以理服人

你想全面禁菸,但你跟本找不到此行為的合理性出來
這是事實
舊 2005-05-20, 05:59 PM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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