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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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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DavidCh
當然有 這算是我比喻失當

煙是致癌毒性物質 痰什麼都不是

改成你噴我一口煙我餵你一口EtBr如何?

照你的邏輯你也不能說EtBr吃下去100%會因它而死,所以我也可以放心餵煙鬼嚕?

基本上不管菸是什麼物質,但法律上的認定,絕不會是致命物質
所以對人吐菸,仍然不會被定罪成傷害罪,請明察

至於您所謂的餵人吃EtBr,那你要看你行為是否為強迫餵人
若沒有的話,那被餵的人也可以不吃
若有的話,則已構成強制罪的範圍
建議您三思而後行


引用:
問題就在煙是一種成癮性的東西
哪個抽煙的人在外面煙癮犯了可以憋到回家再抽?
這種人十個裡面有沒有三個都很難說
車輛的排氣有越來越嚴苛的法規標準,煙呢?有誰研發成癮性少&不易致癌的香煙嗎?
擁有比台灣現行四行程更環保的缸內直噴(EFI)二行程引擎(歐洲二衝車的主流)
都會被無端端套上比四行程更嚴格的標準而難以上路了
對一個會負面影響自己與他人的生命且無改善方案的行為
我看不出來嚴格限制哪裡不對了....
人權?要這些人的人權那其他人的人權是比較賤嗎?
沒有更嚴格的法規本來就是政府跟社會的責任
一骨腦拿個菸害防制法就叫不吸煙的人來對抗
有你這樣的人來當政還真輕鬆啊...

你自已也說了,十個裡面有沒有三個都很難說
您自已也不敢說十個裡有十個都不會回家再抽不是嗎?
為了這七個違反菸害管制法的人
要犧牲掉另外三個合法抽菸人的權利
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我沒有說你贊同全面禁菸)

如果說你認為因此要對吸菸的人更多限制
我很贊同你,但不代表因為這樣的理由
所以就足以拿來當成全面禁菸理由,請明察
我這裡說的人權,指的是合法在家抽菸的人,他們的人權
不是指違反菸害管制法的人,他們的人權,請明察
菸害管制法要撒底執行,違法菸害管制法的人,該加重處份
但是若是因此要全面禁菸,犧牲掉合法抽菸的人,他們的人權
那絕對是不合理的
舊 2005-05-20, 04:58 PM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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