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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昨天等不到你的回文,以為你不願『共襄盛舉』了,害我心理有點小失落感.....
今天終於看到你的回文,又看到回文內容充滿笑點,真是令我喜出望外.......

以上是題外話,以下針對你『幽默』的回文內容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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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og781
在那之前,麻煩解釋一下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請證明這句話有何錯誤所在?

誰是誰非,事實俱在,不容佼辯

就說不跟你談了,你還一直要挖自己瘡疤?!真是怪人......

引用:
作者kog781
同樣的話要我說幾遍?有害不等於傷害
菸對人有害,所以才有菸害管制法,從這個名目看來
連法律都承認菸對人有害了,但菸不會傷害人
這也絕對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所以你口口聲聲所謂菸會傷害人體
這才是我有意見的原因

你國文程度不好,承認不就得了,現在你看,花那麼時間找藉口,結果還是很失敗......
菸有害人體,你同意吧!
所以說菸會傷害人......為什麼你搞不懂.......

引用:
作者kog781
此言差矣,建議您翻翻前文,我何時說你強迫別人了?
RogerShih兄說的,他認為他沒資格強迫他人禁菸
暗指你也沒資格強迫人禁菸。

你自已誤會成你強迫他,你文內那句『我何時強迫你了』?
這句話是指,你沒有強迫他禁菸
但他的意思是說,你沒有資格用強迫的手段替人禁菸
他也沒說你有強迫他呀

而我的回應,是附合RogerShih兄說的
你有強迫,因為你一直意圖用強迫的手段禁菸,但你沒資格

我那句『你有強迫』是指說RogerShih兄說的
你沒資格用強迫手段替人禁菸這句話,做出證明
我可不是說我要反駁你,『我何時強迫你了,笑話』
這句話呀

真是會睜眼說瞎話.....

現在你又開始否認『誣賴我強迫人』了......還能胡掰一大串......算了吧......別人不是像你一樣沒長眼......
引用:
作者kog781
受菸害的人當然有權利,否則的話,菸害管制法又是為何而來?
難道訂這法律的人,都是見了鬼不成?
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自由為前提
為了受菸害人的權利,要犧牲抽菸人的權利
你認為這合理嗎?

我知道你又會說,為了抽菸人的權利
要犧牲受菸害人的權利這樣的話了吧
抱歉,抽菸不等於菸害,
請舉證出來,兩者等於同義詞

正確的說法是二手菸等於菸害

allen131兄不是說過很多了嗎?
就因為菸害管制法未能確實執行......種種,才會有全面禁菸的要求......

不過,我的提議不同,就算菸害管制法已經達到百分之一百的成效,只讓菸傷害自己,我也認為該禁菸.......

因為,若不全面禁菸,每個小孩將來都有可能學吸菸,我不希望任何一個小孩,將來因為菸癮,而不斷傷害自己........

引用:
作者kog781
所以就是程度不同了,不管在醫學報導,法律認定,肉眼所見
被雷劈,被毒品,或是被刀砍,都可以直接找出主要原因
是為何,因為這些都有既時性
中了雷既刻就會受傷,所以明顯就看的出這是主要原因

但菸呢?被菸害所害的人,有可能因為菸害而死
但是沒有既時性,所以就不可能被法律認定為主要致死原因
但不可否認還是有相關的連帶關係
所以才有菸害防治法的出現,針對這部份的問題做出管制

否則的話,為什麼會有十幾年的老菸槍一直都沒事
試問醫生要如何解釋?

還在提老菸槍為什麼沒死於肺癌的謬論嗎?
allen131兄說的夠明白了,我不再贅言......

引用:
作者kog781
言下之意,是說理虧了就開始人身攻擊兼謾罵
就是你的水準?這點我的確及不上你

攻擊兼謾罵?有嗎?你的攻擊兼謾罵的定義還真廣啊~
到底是誰先說『以免和你一樣水準』這句話,該檢討的是誰呢?作賊的喊抓賊? 得了便宜還賣乖?

你論理沒兩下子,抹黑功力倒真是天下無敵......

引用:
作者kog781
法律上對於傷害罪的定義,難道是訂假的?
菸的確不會傷害人體,你跟本提不出任何證據不是嗎?
如果當真我對你吐一口菸,你能告我傷害罪告的成
那要全面禁菸又有何難?

傷害不等於有害,請明查

又在為你低落的國文程度找藉口了,失敗啊~

引用:
作者kog781
我看你從頭到尾都搞錯,
誰規定,只有具有一項營養素,就代表他有益處了?
你要看他對人體的益處,跟他的害處比起來
到底是害處大於益處,還是益處大於害處
這足以用來當成垃圾食品的定義

重點是在於一樣東西存在的價值。
今天一樣東西有基本營養素,就代表吃了對人有益處嗎?

我何時說了
只要不是垃圾食品的飲料,就能只靠它來過活一年?
這句話,最起碼垃圾食品不能求生存,這點是正確的不是嗎?

你抓到重點了......『到底是害處大於益處,還是益處大於害處』

垃圾食品至少有營養,菸的營養在哪裡?有沒有營養師可以說明一下啊~

另外,你說了『我給你喝不完的可樂,把你關一年,看你怎麼只靠可樂求生存?』你想證明垃圾食品沒有益處,或害處大於益處....
你錯了,你如果給我好幾樣吃不完的垃圾食品,把我關一年,我絕對能靠這些垃圾食品求生存,別懷疑?
對了,你的垃圾食品是什麼定義,你不敢講了嗎?怎麼故意閃掉了.........

引用:
作者kog781
一樣東西能否存在,是要看它能否對使用人產生價值
而不是看他能否產生益處

自已爽難道就不算是好處之一?
如果說什麼事都只看好處,不看自已爽不爽
那我們不但要戒菸,
還要立法管制每個人每天的喝酒量不能太多
還要立法限制未成年兒童看電視的時間
還要立法禁止對人體只有害處沒有任何益處的味精
還有立法限制每家人的食用油的數量,避免心臟疾病的產生
這世界會變怎樣,我實在不敢想像

自私自利的想法果然再次不打自招了.....

你說『自已爽難道就不算是好處之一?』,當然是,爽是你在爽,『菸害』卻要不吸菸的人也一起買單?真佩服你,這種話你也講得出口.......

引用:
作者kog781
你現在就已經是個笑話了,未來會怎樣,還不知道呢
我們又不是先知,誰知道未來會如何。

誰是笑話很明顯,看看大家說的吧.....


引用:
作者kog781
但是我也全數反駁過了,事實證明
你提不出證據,證明菸會傷害人體,這是事實

你說你全數反駁了?
你應該長不出鬍子吧.....哈哈......

引用:
作者kog781
你的眼睛啥也沒看到,我明明後面有回覆你車子的問題,你硬要說我只有回覆油的問題,這證明你眼睛只挑你想看到的來回。

跟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有』的原始人都用的到車子
重點是,那是文明人自已要去開車子侵犯他的住所
實際上就算沒有車子,他們還是可以過自已的生活
不會有影響

不只油的問題,就連車子,你也根本講不出個不用車的理由,只會談那些原始人,如果他們可以選擇的話,你認為他們不會選擇用車?
別替他們回答,除非你是原始人......

引用:
作者kog781
很牽強為何你一直都無法反駁呢?
可見你連以理服人都做不到呀

你說我無法反駁?
我現在確認了,你一定長不出鬍子.......
引用:
作者kog781
關於這一點,那要說的可多了,當初鴉片的確未被認定為毒品
但同理可證,當初也沒有禁二手菸,也沒有菸害管制法呀

因為以前的人對鴨片之害了解不深,同樣對菸害也了解不多
現在經歷近百年的時間,世人對鴨片之害已經慢慢的了解
而菸害也經由科學家證明菸害的嚴重性
但是為什麼鴨片會被認定為毒品,但是菸卻只有菸害管制法呢?
如果菸害當真有嚴重到能跟毒品相提並論,那不用等到未來
早就會跟鴨片一樣被認定為毒品了
何必等到未來呢?

所以說菸會被認定為毒品,那這個或然輪是接近零的
請明查

是的,當菸害的嚴重性大多數人都不懷疑時,就接近全面禁菸的時間點了.....

引用:
作者kog781
由這句話,就更加證明了,你無法以理服人,就開始人身攻擊

證明了真理不是站在你這邊

誰是誰非,其它人都看的很清楚

說服人的理由是來說服"人"的,不是要來說服"石頭"的?
沒錯啊~
樂器、昆蟲都沒辦法說服了,石頭更不用講了.....
如果這樣算是人身攻擊,那麼,你認為我說的有理,而你是石頭囉~
告訴你一個秘密-------你對號入座了.....
舊 2005-05-20, 01:39 PM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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