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og781
要插花至少也把所有的文章看完再說
我吐你一口煙,你能不能告我傷害罪?不能
你回敬我一口痰,我能不能告你傷害罪?不能
所以不管是菸還是痰,在法律上都不能造成傷害
所以『菸不會傷害人體』,這句話是正確的,還有異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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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 這算是我比喻失當
煙是致癌毒性物質 痰什麼都不是
改成你噴我一口煙我餵你一口EtBr如何?
照你的邏輯你也不能說EtBr吃下去100%會因它而死,所以我也可以放心餵煙鬼嚕?
引用:
作者kog781
賽車場自然沒有速限,但是出了賽道還超速就不對了
所以在家抽菸沒關係,但出了家門到公眾場合還製造二手菸就不對了
這部份我完全沒有反對呀
但如果說因為很多人超速,所以限制連賽車場也要限速,這不會太莫名其妙嗎?
如果說因為很多人製造二手菸,所以連帶的要限制所有人不準抽菸。這不會太莫名其妙嗎?
基本上在法律的解釋上,你用排氣管噴它,這是不違法的,但是你拉他的頭去噴的話,那有可能會達到強制罪的條件。
所以建議你把排氣管改成可以拉出來用來噴人的型式,會使你用來噴人會方便點。
另外若是你所謂第一個法律真的訂出來的話,那麼我想你應該要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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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在煙是一種成癮性的東西
哪個抽煙的人在外面煙癮犯了可以憋到回家再抽?
這種人十個裡面有沒有三個都很難說
車輛的排氣有越來越嚴苛的法規標準,煙呢?有誰研發成癮性少&不易致癌的香煙嗎?
擁有比台灣現行四行程更環保的缸內直噴(EFI)二行程引擎(歐洲二衝車的主流)
都會被無端端套上比四行程更嚴格的標準而難以上路了
對一個會負面影響自己與他人的生命且無改善方案的行為
我看不出來嚴格限制哪裡不對了....
人權?要這些人的人權那其他人的人權是比較賤嗎?
沒有更嚴格的法規本來就是政府跟社會的責任
一骨腦拿個菸害防制法就叫不吸煙的人來對抗
有你這樣的人來當政還真輕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