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Yahoo的..
去年我朋友也有遇過..
我朋友住台北..
事情比你的還扯,他是收到花蓮某警察局的什麼單(我忘了)
限他在幾月幾號到那警察局去
起因非常離譜有只能說那個警察太笨了
A:PO色情文張的網友 B:我朋友
A XXXXXXXOOOOOO一堆色情的
然後我朋友就回他在這個地方PO這種東西沒道德
那個警察竟然把A的文章一起當我朋友寫的
因為我朋友是保留原文章整篇回
可是這笨警察也不看一下..
被保留的文章是灰色的字,而我的朋友是黑色的字
還有那篇文章真的有被記錄下來
所以請網友們小心..
不要在Yahoo PO東西很容易被抓,為什麼警察都愛去yahoo
去百分百貼圖不會更多喔,這邊我們知道yahoo會出賣網友資料給警察
不然就是他用的hi-net出賣的
後來最後警察因為沒找到A,可能是A沒留正確資料在yahoo上 跟在公眾地方上網
所以我朋友B到現在就沒在收到那個到案通知
我還記得那個警察還一直跟我朋友說只要她認罪
他會幫我朋友跟法官求情
這分明是要賺業績

還好他打電話給我
我罵了他一頓,不然就當冤大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