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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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92500
哪一條法律規定一定要先安置的
還不是市議員拿好處在那哭么
商家商機關市政建設啥事
有魄力敢拆我就很佩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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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意見表達,不是針對您個人
照顧民生問題原本就是政府的責任,(會牽扯經濟議題,不贅述)
把原先人民賴以維生的地方給拆除之前,不用想想過渡辦法的主政者負責任嗎?
即使沒有過度辦法,也有責任幫忙輔導吧?
人生而有免於恐懼&不虞匱乏的自由,這是全世界皆然耶
就像放屁吃飯是天賦人權,法律也沒規定何時該吃飯難道就不用吃嗎?
市議員為了選票去奔走是很正常的,民主政治中民意代表的驅動利基不就是選票?
如果不是大家手中的那一票,哪個人還會甩幹老百姓?(雖然現在也沒多甩幹,至少有點用處)
kize大也說過,是搞政策的人專業不足,當官最重要的是專業,絕對跟魄力一點關係也沒有!
所謂的魄力,是政治角力之後你贏了(不管是因為你當權,還是惡勢力),
然後去做你或你的集團想做的事情,這不就跟第三世界國家一樣?
全世界進步一點的國家,執政者的民調,沒有人把魄力當作選項,
即使有,也應該是用專業當基礎之後,展現出來的才是真魄力,
只有台灣才把魄力當作施政者的重要能力,這也許是小老百姓的悲哀吧,
因為社會公義不夠伸張,當野蠻的執政者以作秀的施政,展現在媒體與大眾眼前,
滿足安慰了悲苦老百姓心理,它的價值才突顯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