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好笑好笑~
這個問題我不想和你討論了,你高興就好,反正大家都有眼睛在看,誰是誰非,可謂"獨眼龍看戲----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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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前,麻煩解釋一下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請證明這句話有何錯誤所在?
誰是誰非,事實俱在,不容佼辯
引用:
還在耍嘴皮子?
你既然也承認菸對人有害,那就是了,何必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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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話要我說幾遍?有害不等於傷害
菸對人有害,所以才有菸害管制法,從這個名目看來
連法律都承認菸對人有害了,但菸不會傷害人
這也絕對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所以你口口聲聲所謂菸會傷害人體
這才是我有意見的原因
引用:
你還真能轉,不過轉得很差......回文不是有回就好,用點心唄~
前面你說我在強迫別人,現在你扯RogerShih出來幹嘛?
他沒說我強迫他,我也沒說他強迫我,我們兩個談的時候完全沒提到誰強迫誰,所以我最後說『對於我的看法,你不認同就不認同啊~誰強迫你了....笑話...』,沒錯啊,誰都沒強迫誰接受對方的觀念....
但是,你卻一直說我強迫別人.......你還死不承認,瞎扯一通來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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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差矣,建議您翻翻前文,我何時說你強迫別人了?
RogerShih兄說的,他認為他沒資格強迫他人禁菸
暗指你也沒資格強迫人禁菸。
你自已誤會成你強迫他,你文內那句『我何時強迫你了』?
這句話是指,你沒有強迫他禁菸
但他的意思是說,你沒有資格用強迫的手段替人禁菸
他也沒說你有強迫他呀
而我的回應,是附合RogerShih兄說的
你有強迫,因為你一直意圖用強迫的手段禁菸,但你沒資格
我那句『你有強迫』是指說RogerShih兄說的
你沒資格用強迫手段替人禁菸這句話,做出證明
我可不是說我要反駁你,『我何時強迫你了,笑話』
這句話呀
引用:
那麼....受菸害的人都沒權利?
是不是沒有認知,時間會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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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菸害的人當然有權利,否則的話,菸害管制法又是為何而來?
難道訂這法律的人,都是見了鬼不成?
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自由為前提
為了受菸害人的權利,要犧牲抽菸人的權利
你認為這合理嗎?
我知道你又會說,為了抽菸人的權利
要犧牲受菸害人的權利這樣的話了吧
抱歉,抽菸不等於菸害,
請舉證出來,兩者等於同義詞
正確的說法是二手菸等於菸害
引用:
你看看你回我一次文,就出現多少次相同的句子......用點心嘛.....
其實這點,allenl31兄已說明,沒有絕對的事情,醫生也絕不會無聊到去保證......
就好像被閃電打到其實也不一定會死(有沒死的前例),難道你就要去給雷劈(其實是閃電)?
看來你天打雷劈也不怕了,反正又沒有人保證一定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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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程度不同了,不管在醫學報導,法律認定,肉眼所見
被雷劈,被毒品,或是被刀砍,都可以直接找出主要原因
是為何,因為這些都有既時性
中了雷既刻就會受傷,所以明顯就看的出這是主要原因
但菸呢?被菸害所害的人,有可能因為菸害而死
但是沒有既時性,所以就不可能被法律認定為主要致死原因
但不可否認還是有相關的連帶關係
所以才有菸害防治法的出現,針對這部份的問題做出管制
否則的話,為什麼會有十幾年的老菸槍一直都沒事
試問醫生要如何解釋?
引用:
很好,這點你算是有自知之明......
依你過往的論述能力,的確很難達到我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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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是說理虧了就開始人身攻擊兼謾罵
就是你的水準?這點我的確及不上你
引用:
各文獻上的證據都是假的?真佩服你視而不見的功夫......Orz
我從沒說"抽菸=二手菸",我說的是" 一手菸和二手菸都會傷害人體",別自己亂加等號.....
就像你前面的黑馬白馬,"黑馬是馬"的"是"並非"等號",那個"是"是集合符號,是"包含於"的意思,唉~說了,你也未必懂......
看來你不只要氣死你的國文老師,連數學老師也會被你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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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對於傷害罪的定義,難道是訂假的?
菸的確不會傷害人體,你跟本提不出任何證據不是嗎?
如果當真我對你吐一口菸,你能告我傷害罪告的成
那要全面禁菸又有何難?
傷害不等於有害,請明查
引用:
那你所謂的垃圾食品為何?願聞其詳.....
我倒要看你怎麼掰,能定義出完全不具營養素的垃圾食品......
接著,你又開始掰了........誰說要靠可樂過一年的,喔~原來你的垃圾食品只有可樂.....哈哈~
依你的邏輯,只要不是垃圾食品的飲料,就能只靠它來過活一年?
唉~掰可以,但是也別掰得毫無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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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從頭到尾都搞錯,
誰規定,只有具有一項營養素,就代表他有益處了?
你要看他對人體的益處,跟他的害處比起來
到底是害處大於益處,還是益處大於害處
這足以用來當成垃圾食品的定義
重點是在於一樣東西存在的價值。
今天一樣東西有基本營養素,就代表吃了對人有益處嗎?
我何時說了
只要不是垃圾食品的飲料,就能只靠它來過活一年?
這句話,最起碼垃圾食品不能求生存,這點是正確的不是嗎?
引用:
你又重複了,菸的好處只有自己爽而已......
菸能對不吸菸者來個"好處和害處"相抵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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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東西能否存在,是要看它能否對使用人產生價值
而不是看他能否產生益處
自已爽難道就不算是好處之一?
如果說什麼事都只看好處,不看自已爽不爽
那我們不但要戒菸,
還要立法管制每個人每天的喝酒量不能太多
還要立法限制未成年兒童看電視的時間
還要立法禁止對人體只有害處沒有任何益處的味精
還有立法限制每家人的食用油的數量,避免心臟疾病的產生
這世界會變怎樣,我實在不敢想像
引用:
我相信........菸目前沒有被認定為毒品的理由,將來都有可能成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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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就已經是個笑話了,未來會怎樣,還不知道呢
我們又不是先知,誰知道未來會如何。
但是我也全數反駁過了,事實證明
你提不出證據,證明菸會傷害人體,這是事實
引用:
我的眼睛看到的是你故意逃避問題,而且胡亂舉例,自打嘴巴,然後又來了死不承認.....
除了油以外,我還回覆你交通運輸工具(含車子),到底誰沒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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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啥也沒看到,我明明後面有回覆你車子的問題,你硬要說我只有回覆油的問題,這證明你眼睛只挑你想看到的來回。
引用:
原始人在哪裡?你說的例子嗎? allenl31兄也吐槽過你了,只要他們有用到車子,就沒有權利反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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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有』的原始人都用的到車子
重點是,那是文明人自已要去開車子侵犯他的住所
實際上就算沒有車子,他們還是可以過自已的生活
不會有影響
引用:
你據理論述?我怎麼都看不出來......
我只看到一堆邏輯不通的文字而已,要說是文章,都還十分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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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牽強為何你一直都無法反駁呢?
可見你連以理服人都做不到呀
引用:
你又如何能確定"菸不會被認定成毒品",那只是你一廂情願的看法,前面已經不只一次提過,這就跟當初鴉片未被認為是毒品一樣,什麼時候改變,沒人能確定,所以你錯用了肯定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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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點,那要說的可多了,當初鴉片的確未被認定為毒品
但同理可證,當初也沒有禁二手菸,也沒有菸害管制法呀
因為以前的人對鴨片之害了解不深,同樣對菸害也了解不多
現在經歷近百年的時間,世人對鴨片之害已經慢慢的了解
而菸害也經由科學家證明菸害的嚴重性
但是為什麼鴨片會被認定為毒品,但是菸卻只有菸害管制法呢?
如果菸害當真有嚴重到能跟毒品相提並論,那不用等到未來
早就會跟鴨片一樣被認定為毒品了
何必等到未來呢?
所以說菸會被認定為毒品,那這個或然輪是接近零的
請明查
引用:
說服人的理由是來說服"人"的,不是要來說服"石頭"的,對於使頑石點頭這個工作,我早就放棄了......我現在在作的,是希望更多人看到這篇討論,能有所思量,認真去思考"菸"這個問題.......
而很高興的,你也一直幫我這個忙,幫我把這篇一再的呈現在網友面前......
感恩..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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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這句話,就更加證明了,你無法以理服人,就開始人身攻擊
證明了真理不是站在你這邊
誰是誰非,其它人都看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