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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ting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699
引用:
作者cxh
當舖收贓肯定出包...
你也不用去買回來了,直接去警察局,告知,說你的車子在那裡,警察會請當舖老闆去一趟作筆錄.再者"故買贓物",是不用你去告發,基本上只要警察一查到該車子是失竊車輛就會主動偵辦,

反正,你就去警察局,告知,你的車子在那裡.你是受害者....警察就會處理

相信我所說的,因為家父在經營報廢機動車輛回收,卻不慎買到失竊車輛.....
後果...被法院判一個月,成立"故買贓物罪",得易科罰金... 27000 飛了..
前後弄了一年,全家還怕的要死,這是刑事哦,不是民事

如果當舖老闆有跟賣主簽立切結契約,證明車輛來源合法,或許可以安全,脫離風暴
但是只要沒簽,27000是賠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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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朋友的說法.."檢察官"說機車歸當舖所有..(因為什麼當鋪業法)
這點我怎麼想都想不通..
所以才想請教熟知法律的網友..何種情況..檢察官會這...

重點在當舖業依當舖業法規定收當之物品,
很難認定當舖業故買贓物,
刑法上故意有一定要件,
您父親身分和當舖業異,
無法相提並論,
還有沒有您所謂的刑法跟當鋪業法誰的優先權大??的問題
本案不是故買贓物
 
舊 2005-05-19, 08:2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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