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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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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與小麗夫婦倆人的收入每月共計8萬元,育有一子小強14歲,三人每年所需要繳的保險費總共是9萬元,小民的保險費每年需繳3萬8千元,小麗每年需繳3萬4千元,小強每年的保險費為1萬8千元,那麼小民一家在報稅時可以由保險省下多少錢呢?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所繳交的保險費,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採用列舉扣除,從綜合所得額中減去。但是,根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可從個人所得稅額中扣除,但是每人每年扣除額以不超過新台幣二萬四千元為限。」
所以,小民一家人的所得稅扣除額,小民為2萬4千元、小麗為2萬4千元、而小強為1萬8千元,全家所得稅總扣除為6萬6千元。

http://tw.money.yahoo.com/030303/8/4jg.html

剛剛發現了自己問題的答案~~

說是節不了不過老實說可以考慮加入儲蓄險,這樣阿威你們夫妻倆基本就有四萬八可以節稅,然後加上你們的勞保健保,拿出剩餘的額度來加入儲蓄險,這樣有多八千塊可以不用繳稅,還有生病醫療的所有依據也可以,而醫療部分是沒有上限的,不過不包含裝假牙,僅包含補牙之類等等,甚至於房租或是房貸利息也可以,這樣算算就有超過十萬塊不用上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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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5-05-19, 04:04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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