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og781
麻煩看一下標題是什麼,宣導吸菸不對,並不構成強迫人的定義
但是要求全面禁菸,不管合理不合理,就已經構成強迫的定義
你是在表達你的觀念,我並沒有說這樣不行,
但是你沒有實際行強迫人的行為,
可你宣導的觀念裡,意圖要強迫人禁菸
請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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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又自打嘴巴了....
意圖強迫=強迫?
那麼.....意圖殺人=殺人?
你不是一直在掰"有害"不等於"傷害"嗎?你也一直在掰法律上的定義,那麼,法律上"意圖xx"就直接等於"xx"嗎?
怎麼,現在"意圖"這兩個字就直接省略了......套句你說的話......你的國文老師還真會被你氣死....
引用:
作者kog781
到底要我說幾遍.....
你不願意正視毒品跟菸對社會損害的『差異性』
菸對社會的損害,目前被法律視為跟毒品有極大的差異性
但是並不是完全沒有害
所以目前只能用菸害管制法來管制
絕對會害人的只是二手菸,並不是抽菸
請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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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和毒品的『差異性』,只在於認知方面,你沒有這方面的認知,我不怪你,因為你不僅未受過菸害,你也漠視受菸害的人.......
另外,害人的,絕對不只是二手菸,吸一手菸的人同樣受害,難道,你認為吸菸者不是人....
引用:
作者kog781
質疑不用說服力,就會只變成自爽
其它人不會理會你,因為你說服不了人,
因為真理不是站在你身上
醫學報導要用來說服誰?
一、麻煩你請醫生,指著一個抽菸的人,說他日後一定會死於肺癌,看他敢不敢?
二,我吐一口菸在你身上,然後你去找醫生驗傷,說你要告我傷害罪,看這個醫生敢不敢開?
三,麻煩請舉證出來,『抽菸=二手菸』的證據,我應該沒有說,製造二手菸是我個人自由這樣的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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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就說嘛!
醫學報導說服不了"自以為比專家還厲害的人",我沒說錯吧......
引用:
作者kog781
了解了,看樣子跟火星人講理,要讓他聽懂是滿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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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檢討吧,來到地球就要學地球話,別儘用些沒人懂得火星話喔~
引用:
作者kog781
所以啦,你否定菸存在的價值,是你的自由
他人認為菸有存在的價值,也是他的自由
所以你所謂,害人害己的東西沒有存在的價值
這只是個人觀點,如果你要他人尊重你的個人觀點
麻煩請先尊重別人的個人觀點。
別的不說,否定你的人,還要被你說成自私自利
光憑這種態度,你要達到你的目的,是難上加難
有本事就以理服人,而不是沒有理而說他人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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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爽就好,不顧會傷害他人的結果,這樣還能要求尊重,難喔~
你去跟白冰冰講好了......
引用:
作者kog781
真正搞不清楚的是你,所謂的益處,
是要看你的增加值,而不是看你的擁有值
今天如果這樣食品,害處大於益處,
那他的益處被害處扺消,他的益處就是負值
那就等於沒有益處
今天有人想懾取營養以求生存,只靠垃圾食品就做的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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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速食店賣的食品沒辦法求生存?你也太離譜了吧!你到底懂什麼是五大營養素嗎?
我告訴你好了,五大營養素包含:醣類、蛋白質、酯肪、維生素、礦物貭。
請問,你所謂的這些速食店的垃圾食品都沒有這些營養素嗎?別笑死人了.......反而含量很多.......不能靠它們求生存?拜託你,別再說笑話了.....
有營養就有益處,菸有營養嗎?菸對身體只有害處.......
引用:
作者kog781
我不認為你比的有理,那是因為原因如前述,我已確實說明理由
殺人是死罪,姦殺跟殺人程度不同,但是也同樣是死罪
安非他命是毒品,但海洛英跟其程度不同,但也同樣是毒品
今天你硬要把菸跟毒品劃上等號,但卻不管嚴重性上的差距
這不跟等於把強姦罪視為殺人罪嗎?
強姦有強姦的刑罰,殺人有殺人的刑罰
菸害有菸害的罰責,毒品有毒品的罰責
你硬要用毒品的罰責,用來罰菸害犯錯的人
正是違法了法律上的比例原則
至於你所謂強姦跟殺人是不同類的罪名,所以比喻不當
很抱歉,毒品算刑法,菸害不是,也同樣是不同類的罪名
所以我認為拿來比喻算滿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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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性的差距是誰認定的,你嗎?我嗎?都不是!
目前,菸沒和毒品被認定為相同的嚴重性,這不用再提了,誰都知道。但是,什麼時候會被認定為相同的嚴重性,誰都不知道,我正在努力的,就是促其早日達成.....
引用:
作者kog781
那當然,沒聽過馬非白馬的故事嗎?
白馬是馬,但馬不一定是白馬
也有可能是黑馬,棕馬
傷害是有害,但有害不一定是傷害
有害人不見得非要靠傷害不可
所以我才請你查明法律對於『傷害』二字的定義
上頭已回答,請參考,還是那句話,菸不會傷害人
請查明法律對『傷害罪』的定義
你想禁菸要做到很簡單呀,只要你有辨法對向你吐菸的人
控告傷害,罪名成立,要全面禁菸就不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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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回去看我這次回應的第一段,你會忍不住嘲笑你自己的.......
引用:
作者kog781
醫學上的證據,只說明菸是肺癌的主要原因
但醫學上,沒有辨法證明,抽煙一定會影響壽命
能嗎?
今天你要一個醫生指著一個抽菸的人,說他日後一定會死於肺癌
他敢嗎?
兩者完全無關,你的錯誤是把抽菸=菸害
但是你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這點
所以錯的永遠都是錯的,不會變成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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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了"醫學上的證據,說明菸是肺癌的主要原因"
這還不夠嗎?你想要強詞奪理?老實說,十分失敗......
引用:
作者kog781
如果有這一天,就證明了你是錯的
該禁的是二手菸,不是該禁抽菸
你還沒搞懂嗎?
第一
所有人都不可能不用到汽油,這說法跟我討論的無關
別忘我說的是禁車,不是禁油
第二
我可以舉證,的確有的人能完全不用到車
新畿內亞有些原住民,現在還過類近原始人的生活
所以這證明,車並不是人類『生存』的必要性工具
希望大家不要再犯『替他人決定必要性』的與否,這樣的錯誤了
就跟皮草事件一樣,皮草是不是必要的,是由自已對自已決定
不是他人來替自已決定的,沒有人有這樣的權利
同理可證,菸是不是必要的,是自已對自已決定
而不是給他人替自已決定,任何人都沒有這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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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禁的是菸絕對沒錯,不只二手菸,一手菸也傷害身體,當然該禁....
你的第一點,真是規避得太沒技巧了。
我不只說汽油,我說交通運輸,你要不要回頭看一看啊~
至於第二點,我也早就說了"除非原始人"。
我沒說錯吧,你想當原始人嗎?如果不想,如何不用到車?難道你真嚮往這種生活?
引用:
作者kog781
如果吸毒不會對他人產生傷害的話,那也沒什麼不可以呀
如果毒品對國家社會的損害,能跟抽菸一樣的緩慢的話
要替吸毒的人想一想也不是做不到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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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點想法到是滿新潮的.....不過,反對你這點的人,可能比反對我的人多了N倍......
引用:
作者kog781
同理可證,我也是堅守著,沒有人有權利禁他人的菸的基本論點
如果說你是宣揚二手菸之害的話,那我想會有許多人,包括我在內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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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確定沒有權力禁止他人吸菸,我倒認為,這點指日可待,到時候,你就要稱呼我為"先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