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tranger2005
Regular Member
 
Stranger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ElvisTu
完全不一樣的事,竟然能拿來想提並論…
兩件事產生結果的過程完全不一樣
這樣的情形可以說"張冠李載"嗎?


張冠李載(戴)!!??~~~

別那麼激動啊!!~~~

我只是說這個"投票表決"誰有罪的方式~~ 讓我聯想到美國的陪審團制度!!~~

況且~ 我從來都沒說過~~ 我認同這個老師的做法!!~~~

就如同~ 我也不太認同美國的陪審團制度~~ 少數幾個人就可以投票表決一個人的生死~~

所以~~ 別誤會了!!~~



-
 
舊 2005-05-17, 11:41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ranger200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