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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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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唱片行、KTV這些以音樂性質為營利走向的事業還無可厚非
但一般商店播放音樂只是附屬性質而已
有時候聽到某一首好聽的歌還會問店家歌名演唱者,然後去買CD回家聽呢
這樣子店家也算是替唱片公司免費宣傳
若音樂著作權法是這樣無限延伸的話,對一般店家而言播不播歌曲應該也無所謂
反倒是對唱片公司銷售不見得有好處,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守著電視音樂台或廣播
出了新專輯因為少了許多免費宣傳管道,在聽眾缺乏新資訊情況下,銷售業績又怎會好的起來?
舊人還可靠著既有的知名度,對新人而言可能打擊就大了,沒聽過誰敢買呀?!
不過這樣也好吧,以後就會看到一堆歌手到處上街環島巡迴簽唱會打歌之類的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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