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llenl31
超速大多都會影響他人
就像是抽煙大多會影響他人是一樣
|
你錯了,不要怪我玩文字遊戲,就字面的的意思來說
超速跟抽菸的確不會影響別人,頂多只能說有可能會
要證明這一點太容易了
我自已買一個賽車場,在我家賽車場超速
你說會不會影響別人?
我在我家抽煙,我家沒半個人
你說會不會影響別人?
所以有錯的不是超速,而是在路上超速,此舉違法道路法
有錯的不是抽煙,而是在公共場合抽煙,此舉違反菸害管制法
所以因為『有人在公眾場合抽菸』影響他人
而去侵害到『沒有在公眾場合抽菸』的人的權益
這理由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
引用:
另外 你有點不公
你說毒品的時候有用"過度使用"
但是講到抽煙 你沒加"過度抽"
請注意 要舉例子的時候請舉公平類似的情況
而過度抽煙 如果沒其他毛病 大概剩肺癌最有可能了
|
因為一來毒品在法律一定義上不用過度使用也算違法
二來,就算抽菸過度使用,但仍然不是百分之百。
事實證明,仍然有人抽了十幾年的菸但卻沒事的
重點是,今天你看到一個人抽菸,你能斷定未來他一定會死於肺癌?
能?還不是不能?那一個?
引用:
況且 誰管抽煙的得肺癌阿
他不要讓不想吸二手菸的人吸到就好
也不用討論是否吸食二手煙就會得肺癌 台灣沒有醫學研究可以做這麼長久與深入的研究
另外
多多問問一些非吸煙者
聞到二手煙頭痛一整天的大有人在
還是你認為只有得到肺癌 才叫嚴重??
|
所以說有問題的是二手菸,該禁的是二手菸
現在有菸管制法,二手菸已經被禁止
但跟二手菸無關的抽菸行為沒理由要受到連帶責任
引用:
也不用再講一些什麼叫做法律上的"傷害"
除非你認為台灣法律定的很完備
之前看過你說的一個例子
在別人面前吐一口煙 看對方能不能告你傷害?
簡單說
應該是你會想去告對方
因為....你會先被扁
|
沒錯,我只是用來證明,二手菸會傷害人這句話
本身是很大的錯誤,這點並沒有錯不是嗎,不服請反駁
二手菸的確不會構成傷害罪,在法律的定義上已經很明白
至於法律是不是完備,那難道是抽菸的人的錯嗎?
如果兩方人的意見,不能取得共識。
不靠法律來做仲裁,難道靠你的強詞奪理來決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