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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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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gdrs
這篇不就是在討論應不應該全面禁菸,就是因為法律沒規定才需要討論
還有~大部分的自殺行為都觸犯公共危險罪,會被起訴的

抽煙和肺癌的關係醫學都有證明了,不要在硬凹了

是的,這篇是討論應不應該全面禁菸
所以,如果全面禁菸這項法律訂出來,到底合理不合理
雙方應該就這點提出論證
法律並不是完美的,並不是因為法律禁止毒品,所以我們就不能質疑這項法律
但是為什麼法律會把毒品定義成持有也非法
但香菸卻不會,到底是何原因,兩者有何差別
法律應該給我們一個具有說服力的理由

如果我的行為,沒有妨害到他人,很難以沒有必要性的理由來禁止,因為沒有必要性,沒有辨法由他人來替我自已來決定。
今天難道因為我認為車子沒有必要性,就以車子會排放廢氣的理由來禁止嗎?

就我所知,自殺應該不會觸犯公共危險罪,新聞上的確有因為自殺被以公共危險罪法辨的,但那些都是自殺的同時也傷害他人的個案,比如說開瓦斯自殺造成爆炸,如果當真有自殺觸犯公共危險罪的資料,還請提出

沒有人反對抽菸跟肺癌有密切的關係,但這只能證明,抽菸會有『相當大』的機率可以得肺癌,所以才會有菸害管制法的存在。

但不能證明,今天你看到一個人抽菸,他日後『百分之百』一定會得肺癌,你能保證嗎?所以說目前要全面禁菸,理由與立場是不太夠的。

引用:
作者oxa9615
抽菸已經變成多數的暴力了..

這是無解的,立場轉換過來
全面禁菸又何嘗不是一種多數暴力

最起碼有菸害管制法,可以讓雙方互相尊重
只不過這在台灣這方面的觀念並不落實
     
      
舊 2005-05-14, 08:19 PM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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