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og781
那你到是說說看,我是那裡雞同鴉講了?你自已都沒有發現嗎?
你對該不該禁菸的訴求是放在『情理』上
但我反對的理由,則是放在你有沒有資格上
在情理上,我當然是支持你的,但那是因為我本身不抽菸
所以在情理上我支持你,但是我不抽菸,
不代表我有資格要求別人不能抽菸。
所以我對於該不該禁菸的訴求是放在『法律』上
我們的訴求重點不同,你當然會認為我是雞同鴨講了
假使,倘若,如果,我天氣不好的時候,就沒有胃口,那你問我天氣好不好,我說我吃的很飽,這何嘗不是一個理想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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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願正視菸和毒品造成問題的相關性,鑽字面上的牛角尖,故意轉移話題的技倆,騙騙小孩子還差不多,你這就是典型的雞同鴨講.......
不過,你好像漸漸進入狀況,你已經知道問題出在『情理』和『法律』上了......
如果只是要依法律規定,那根本就不需要討論.......而討論這個問題,就是希望大家能『重視』菸的問題,早日達到以『法律』來達到禁菸的目的.......
另外,我的例子,如果你能把為什麼回答"吃飽了"的原因交代清楚,才算是理想的答案,你漏掉關鍵的重點沒說,就是很爛的答案,或者,是很理想的『雞同鴨講』.......
引用:
作者kog781
我再強調一次,菸不會傷害人體,請查詢法律對『傷害』二字的定義
另外我要強調,完全無益處的定義,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可樂這種垃圾食物,對人的身體完全沒有任何益處,但我卻天天當水喝,喝到我小肚子都突出來了。但可樂可以滿足我的口腹之慾,那它對我來說,就是有益處,有沒有益處不是你說了算的。
是的,你說的沒錯,當初鴉片也不是毒品,現在被法律認定為毒品了,這是事實,事實不能改變,日後菸會不會也被定義為毒品,我們不能預知未來,誰也不知道,但是你別忘了,還有另一個事實,就是菸『現在』並沒有被定義為毒品,這也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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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已經告訴過你不要拘泥字面上的意義,你怎麼聽不懂?要不要請大法官來釋憲呢?
沒錯,菸有沒有益處不是我說了就算,聽聽專家的說法吧!(請自行查google)
另外,我沒忘,我當然知道菸『現在』沒有被認定為毒品,我只是盡我一己之力,希望大家建立起共識,儘快立法啊~
引用:
作者kog781
那請問你是身處在現在,還是不可預知的未來?你在現在問說,為什麼毒品要禁,菸卻只用菸害管制法來管制,這就好像問說,為什麼強姦犯不像殺人犯一樣判死刑?還在牽托為什麼安非他命跟大麻嚴重性不同,卻一樣被認定為毒品,這就好像問說,為什麼先**後殺,比單純殺人罪還重,但是判的罪都一樣是死刑?說你牽托是客氣了,你真的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至於你說的被歸類為毒品就應該被禁這種天真話,這就明白為什麼你會覺得我是雞同鴨講了,你觀念上就已經認定,菸等同於毒品了,而完全忽略了,法律上現在還沒有這樣的認定,你想要朝這方面努力,要有夠力的說詞才行。
我沒有反對你試圖做這樣的努力,但你的標題跟本就錯了,為什麼不全面禁煙?因為法律認定菸不是毒品,就好像憲法規定人民要當兵一樣,你該質疑的是,為什麼菸沒有被認定為毒品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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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要提強姦犯和殺人犯,我一直不想和你談這部分,是因為你搞不清楚為何它們是不同類的罪行......菸和毒品的關係,跟強姦犯和殺人犯的關係並不相同,我認為,菸和毒品比較類同於**殺和謀殺........檢察官都可求處死刑........只是這個法官(或陪審團),現在沒判菸死刑而已,將來,換個法官(或換陪審團),那就不一定了.......
引用:
作者kog781
事實上,菸有害身體,但的確沒有『絕對』的關係,這是事實
你搞不搞的懂『絕對』二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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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相對?你要跟我談相對論嗎?
你都說了菸有害身體,還管什麼絕對相對....
不只一次告訴你,不要鑽字面的牛角尖.....唉......真難教......
菸有害身體嗎?專家們說絕對有!不知道你有何意見,你比專家還專門?那麼,寫論文吧,我樂見其成.....
引用:
作者kog781
今天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吸了幾十年菸的老菸槍,如果不吸菸,還可以多活幾年嗎?
今天我吸毒,喪失理智,拿刀砍人,檢查官會說,你不吸毒這一切就不會發生
今天我喝酒開車,撞死人,檢查官會說,你不喝酒這一切就不會發生。
今天有人肺癌而死,檢查官上那找這個,你不抽菸這一切都不會發生的『你』,這個『你』,要如何去把它找出來?
就好像人吸車子的廢氣,檢查官要如何去找這個『放廢氣的殺人兇手』出來?
所以你才會說我在雞同鴨講呀,你的訴求跟法律無關,但你想要全面禁菸,自然就跟法律有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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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沒有證據能證明是否菸能否影響壽命,所以我用可能.......但菸會危害健康是無庸置疑的......
其實,你抓到重點了,菸的殺人兇手是誰,無法認定,所有吸菸者都可能是兇手,不認為禁菸是必要的人,都可能是幫兇......因此我主張全面禁菸,禁菸後,吸菸(總是有人會違法)的人少了,兇手就無所遁形了.......
引用:
作者kog781
如果你想勸導人戒菸,那想必會有許多包括我在內的人支持你,但你想要全面禁菸,只能靠法律來強制執行,而你想要法律這樣訂立,你要有夠力的理由去說服別人,這是合理的。但很遺憾你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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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遍,等到大家都有共識了,就不再需要我去說服人了.....
引用:
作者kog781
二手菸並不會殺人,也並不會傷害人,這是事實。
二手菸對人體有害,所以該禁止的是二手菸,而不是禁止菸的本身
就好像警察該抓的是酒後駕車,而不是酒的本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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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而且大錯特錯!!
菸本身會傷害人,二手菸也會傷害人,所以需禁菸......
酒本身不會傷害人(適量還有益身體健康),車也不會傷害人,酒後駕車才會傷害人,所以不禁酒,不禁車,但是禁酒後駕車.......懂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