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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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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hsingchu
其實我覺得這跟殺人未不未遂的問題要分開
就算吸二手菸有益身心
只要侵害到別人不吸二手菸的自由,就判死刑

那樣我們還訂什麼六法全書,只要犯罪了
就唯一死刑不就行了
闖紅燈也死刑,抽煙也死刑,買盜版也死刑
台灣保證沒有犯罪

甚至家長侵害了小孩不想上學的自由,就判死刑
豈不皆大歡喜?
舊 2005-05-11, 06:45 A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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