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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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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31
以鋼筋混凝土造房屋而言,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耐用年數為60年,國稅局規定為50年,行政院主計處規定為生產工廠房屋45年,營業處所55年,辦公用房屋60年。
一般銀行採用50年居多
舊 2005-05-08, 10:04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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