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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好文)∼∼離婚了,我們先同居一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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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嗯........
我個人看完這篇的評語只有三個字.
兩個時間太多的神精病
要看這種的不如看九把刀寫的-打噴涕.
不知道有意義的多多少.
2005-05-05, 09:21 PM #
15
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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