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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
(轉貼好文)∼∼離婚了,我們先同居一個月-1

日子實在過不下去,離婚,對我們來說,是最明智的選擇,反正也沒小孩的拖累,

我說出離婚這兩個字後的第三天,我們就去戶政所把這事給辦了。

她是我大學同學,我們談了三年戀愛,在一起又過了三年,好像,也該離了。

離婚對我們來說,也是一件特簡單的事情。兩個人在經濟上獨立, 彼此思想

又都不落伍,既然都覺得不再適合對方,那麼為什麼要成為對方尋找新快樂的阻礙?

只是,有一個問題。

離婚了,她沒找到新住所之前,我們還得住一起。

我們都不是這個城市的人,現在住的房子是我單位的宿舍。

 自己想想都覺得搞笑,談戀愛的時候,我們特別純潔,雖然彼此之間不止於牽

手擁抱,但是,同居這樣的事情,壓根沒敢嘗試,沒想到現在離婚了,倒趕了趟新潮。

如果時間可以倒轉,我寧願這場同居生活放到結婚前。

一室一廳的房子,兩個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特別彆扭。

 雖然她以前多次指著我的鼻子問我為什麼我是一個這麼窩囊的男人,到底是不

是男人,但是,我知道自己畢竟還是男人,所以,第一個晚上,沒和她商量,我就拿了

一套臥具舖在沙發上。咱總不能讓一個女人睡客廳吧?

第一夜,睡得真舒坦!沒有人在耳邊嘮叨的夜晚,真美!只是, 如果我們家

的沙發是布沙發就好了,這個木頭沙發讓我在清晨醒來的時候,脖子有點酸。

當時她是要買布沙發的,我只是覺得木沙發看起來更莊重氣派,堅決讓她服從了我的選擇的!

早知道離婚了我還要睡沙發,當時真應該聽她的。


說實話,每天早上我都是被尿_憋醒的。今天也不例外。到了洗手間的門口,裡面有花灑灑水聲。

這個臭女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養成的壞習慣,晚上睡覺前洗澡,早上起床後還要洗澡。

算了算了,反正也已經習慣了。我順手拉門就進去。

我剛掀起馬桶準備方便,沒想到她竟然「哇」地一聲狂叫了起來。 大清早的,也不至於見鬼了啊。

 叫什麼叫?嚇得我尿都憋了回去。

「你沒見我在洗澡麼?你是不是男人啊?有男人在女人洗澡的時候進來解手的嗎?」

她掀開浴簾,一隻手用浴巾裹著身體,一隻手指著我的鼻子就開始訓斥。

 「妳叫什麼叫啊?咱們之間不是還隔著浴簾嗎?我能看到妳什麼啊?

又不是第一次妳洗澡的時候我進來解手,至於這麼誇張嗎?再說了, 就妳那身體,我都看了三

年了,閉上眼睛都知道是什麼樣子了,值得我偷窺嗎?」這女人,妳當妳是誰啊?

咱們現在不是夫妻了, 妳還想指望我像從前那樣給妳陪笑臉?

「你!……」她氣得說不出話來。裹著浴巾就跑出浴室,就聽到臥室的門「砰」得一聲。


 潑婦!就妳這臭脾氣,看以後還有誰敢要妳!我吹著口哨繼續解我的手。

解完手,我去臥室,我今天上班要穿的衣服還掛在櫥子裡!

這死女人,竟然將臥室的門給鎖上了。我敲了半天門,裡面總算回了一句,我在穿衣服!

算了,反正離婚了,讓讓她吧。

 半小時後她才出來,倒是衣著光鮮唇紅膚白。可惜,她臨出門狠狠瞪了我一眼,破壞了她的形象。

因為這半小時,我上班第一次遲到。

下班後,我在大街上胡亂溜躂著消磨時間,雖然無聊,但是總比看她那張臉要好。

就這麼到了九點鐘,在街角吃了碗麵,回家。

 我進家門,她老人家竟然在客廳裡坐著。看著我進來,臉上竟然還帶著微笑。

我遲疑了一下..就在她面前坐下,天!她竟然給我砌了一杯茶。她葫蘆裡賣什麼藥?

我想到了一個詞,笑裡藏刀。

「今天呢,我仔細想了一下,咱們現在不是夫妻了,雖然我現在是借你的房子住一個月,

但是..我想,為了避免這一個月出現不必要的尷尬與誤會,我們還是約法三章比較好。」

說著,她溫柔地拿起一張紙在我面前晃了晃。

「你看看,要是沒什麼意見,那麼,就簽一個字。咱們一人一份。」

我拿起紙看了看。可惡,這哪裡是什麼約法三章?簡直就是八國聯軍的不平等條約!

「第一條:在一方使用洗手間的時候,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進入;

第二條,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接觸對方的身體;……」我數了數,大小竟然有二十六條之多,

而且,每一條都是站在她的立場上考慮的。
     
      
舊 2005-05-05, 08:5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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