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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gi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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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giti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流亡中••。
文章: 691
引用:
作者ataas
看完只覺得這個社會的冷
一堆落井下石的人
你們哪位誰沒犯過錯?
有必要這樣咄咄逼人嗎?
你們真的都知道真相嗎?
何時pcdvd出了一堆李昌鈺和福爾摩斯?
不管如何
未審先定論是很要不得的
大家都不是當事人就不要亂當法官吧?
我只覺得
賣方涉世不深
不知社會險惡

若您是買方還能這樣心平氣和,這交易內容跟涉世不深有關係嗎?死小孩又威脅買家叫不知社會險惡!請您看完全文再發言好嗎。
舊 2005-05-04, 02:09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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