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面試中,其實,我覺得直接說出自己的想法,未嘗不可。
像是有困難,或是有其他的考量,都可以再商量。
前提是,這家公司沒問題。不是什麼搞鬼的公司。
個人曾經應徵過業務,談得還算愉快。
但距離太遠,加上對工作本身並不熟悉,還有其他個人因素。
在面試當時,就直接說明,當然,不會說得太離譜。
像是,這個工作聽起來真得很有發展,本身也有興趣,但基於以上這些原因,我很可能不能適任。
最後,面試的主管想了一下,給我三個月緩衝期。針對我所提的問題,想出他覺得依他權限能做出的決定。
留了電話,臨走前,禮貌地說了謝謝,告訴對方,我會認真考慮。盡快給答案。
當天晚上,我就撥了電話拒絕這機會,並謝謝他的好意。
對方,也覺得大概覺得我還算有禮貌,雖然未來可能沒有合作的機會。
他還是說,有機會,歡迎你。
個人覺得,這是一個比較好的做法。

特別是有些經過朋友牽線的工作機會,切記,不要讓朋友難做人。
山水有相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