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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賠償不等於檢舉獎金,要拿到賠償金額要透過法律訴訟.
比較可行的是集體訴訟,不然單獨個人打個官司花的時間精力可能不夠本!
記得有位翁自得律師有架一個反垃圾郵件的網站,或許此法三讀通過施行後,可以集體委託他幫忙?
舊 2005-05-02, 09:3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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