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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ku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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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赤道雨林
文章: 125
引用:
作者lanai
如果你親眼看到他弄壞你家大門的鎖,那麼他的行為就屬現行犯,當然可以把他扭送警局,

重點是你是否"親眼看到"


不需要親眼看到,那個人是嫌疑犯,請他去警局按下指紋,在跟鎖上的指紋比較,事情就可以水落石出了。當然前提是樓主事先要能保留證物,不能破壞現場。

不過這辦法大概只有美國能適用吧,台灣警察大概懶得鳥你...


CSI 看太多 ...
舊 2005-04-30, 09:40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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