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lievil
證據這東西,要上法庭再說
在這裡提出來是擔心您被倒打一耙(別人闖進你家,結果你要賠錢給他)
您可以看看新聞,就算被警察逮捕了,
還是說這個人是『嫌疑犯』
而非直接說他就是小偷,
可是警察要抓人,
沒足夠證據是不會下手的,為什麼還不能就說他是小偷呢?
依據無罪推定,尚未審判前,都是無罪的
所以您可以要街坊鄰居小心,但你不能明白指著他說是小偷或竊賊
尤其在媒體上公布,是加重誹謗罪,請留心


未經我同意就就入我家,就是私闖民宅,難道不犯法嗎?未經我同意進了我家,出了事,憑什麼要我賠錢給他?
舊 2005-04-30, 08:42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