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eo
"沒超過一年是不能當工作經驗,而沒有超過三年的工作經驗是沒有用處的..."
很多人都是這樣的說法
但是小弟有不同的意見
大家都希望資歷能夠超過三年以上
可是以一個碩士剛畢業的新鮮人40K起薪做三年
一年加1K三年後終於到43K或45K的薪水(最多)
然後下次談薪水的時候人家問妳妳前公司薪水多少
於是再給妳46K到48K
這樣算一算就算是碩士要到50K還得熬個五六年
事實上碩士會談薪水的五年要到60K並不困難
我覺得一般人說工作經驗一定要超過三年年資只是資方藉以談判降低面試者薪水的說法
工作能力會做就是會做
又不是所有東西都一定要學個三五年才行
況且公司情況好的時候又不撐不到三年
誰不想安穩工作做個三五年以上
只是現在的環境已經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會做能做的時候加班趕快做
沒得做要裁員的時候趕快換工作
三年內換三個公司又如何
一年當中倒掉的光碟機公司就不只三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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