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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arDon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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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vexgroup
同性戀不配當人
對不起:我言重了


誰有這權利定奪別人的生死?
配不配當人,誰說了算?你夠格嗎?

連全球大多數國家法律界都在辯論廢除死刑(capital punishment)當下,
你,可以在言論自由的網域,散佈你個人意見。
我原諒你的愚昧怯懦。

PS 這也許是導致仇恨犯罪(hatred crime)的最佳範例吧!
舊 2005-04-30, 04:58 PM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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