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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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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紅鬃烈馬
因為還沒醉...
話說青龍偃月刀又名 冷豔鋸 重八十二斤 (正史並無此刀)
不過台灣的警方說真的應該好好的振作了
一個已開發的國家用這種方式鬧上國際媒體是有點超過了.....


說句老實話
台灣政府真的 CARE 嗎?

如果真的 CARE 就不會有這樣丟臉的事情發生
關刀我覺得還好 雖然是不可以
最不能接受的是鞭砲

下次是什麼 汽油彈?

自己總統府就保護的好好
國際機場就放給它爛

看新聞說動員1700員警力 我真的很懷疑這個數字
還是我看錯了



TO: lorenchao兄

“這個
就叫現行犯~
明知機場不可帶危險物品
還拿把大關刀在耍”

請問一下
他不是去搭飛機.....
這....還算犯法嗎?
道理上是犯法
可是....有法規嗎?
當然別人會說在美國可以嗎...etc
我只是想說
他......不是去搭飛機
那麼還算犯法嗎?

thx
舊 2005-04-28, 05:0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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