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喔! 可惜只是一般的網頁.
在台灣至少可報 NT$50k, 加拿大則加一倍或一倍半吧?? 主要看市場供應者寡眾而定, 稀有的技術往往可壟斷市場(缺點是訂單相對的少). 供應者眾 則將上述數目往下減...
另外樓主問 合約...
合約由 買方 提出較合宜吧. 賣方是依據買方 "所需" 及 "其能力範圍內" 提出 "報 or 估價單".
報價單內容不外:
買賣雙方抬頭通訊聯絡地址,
品名 規格內容詳述如...
......
動畫,有banner,有flash.......
其實一般的網頁就看有幾頁算多少錢,再加上主視覺的設計,
如果有動畫,有banner,有flash就按複雜程度加上去。
至於維護部分,可以再簽維護的合約,又或者你不想維護,就在合約上聲明一次買斷,
但記得加上同意主視及設計風格的修改次數,例如三次為限,總不能讓他們一直改吧.....
以上一堆人提供的意見都很好, 你就依需求刪增修改為合乎自己想要的即可.
買方依據報價單開出 "訂單" 給你就算是合約了, 不然報價單一式四聯買方簽章留一聯, 餘三聯交回給你為: 備存, 會計請款, 交貨驗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