哞的習慣也不會去取這種小便宜,小時候家裡在大學旁開電器行,從國小就在家裡幫忙顧店,偶爾遇到些買點小東西會故藉忘記帶錢又以急用為藉口而賒帳的大學生(映像最深刻的是某個大學生藉故上課急用而賒了兩捲空白錄音帶),當時年紀小也不懂事,只想到既為急用就讓他先拿去應急,請他隔日再把錢拿來就好,結果隔天等了一整天不見那位大學生拿錢來還,為不讓店裡帳務出問題,只好掏出自己的零用錢賠了那120元的空白錄音帶費用,直到現在隔了快二十年了,還是沒收到那筆120元的帳款,120元對國小時候的哞不算小數目,但對一個大學生居然連120元都要坑而仍百思不得其解,直到長大後才知道什麼叫做貪。
到了國中後開始打工、高中開始做工作室、後來開了店、改行做了廣告,相對的更常遇到有著貪念的客人,在外工作時找錯錢、賣錯價格,被罵完後自己得掏腰包賠錢,到自己開了公司仍舊得自己賠錢。
不勞而獲的得到點小利益也許會在心底有著點小開心,但反過來想如果損失的一方式自己時,哞想就不是任何人所願意,哞偶爾遇到買東西時給錯較高單價的產品或是找錯錢的,同理心使然,都不願讓自己得到點小利益而造成他人的損失,還記得有次逛街時買了個外接盒,回到家才發現店員多放進一個外接盒塑膠底座,擔心他們會因缺件而造成困擾,隔日專程拿回去還給購買的店家。還有一次拿了一張百元鈔票買了包60元的香菸,有點恍神的店員居然找哞440元,哞看了看傻眼,以便利商店電源的薪水,400元至少要作五個小時才有,當場還給他四張百元鈔,他才回過神來說謝謝,也因這樣的習慣,常被朋友虧說哞裝好人...^^"
哞想,這大概是遺傳吧,哞老爸時常撿到東西,有資料的就找施主來領,沒資料的就送派出所,還有次老爸撿到個皮包,裡面有幾張信用卡還有現金幾萬元,也是看了皮包內的證件後請派出所幫忙聯絡還給了物主,那些現鈔是物主急著償還帳款所需,還記得那物主來領皮包時的激動神情,無論是物主失而復得、帳款得以償還的喜悅,亦或是哞家人的開心,都不是選擇貪那幾萬元的便宜得到的快樂所能夠比擬的。
一個人得到小便宜的開心,與不讓人損失、自己的喜悅與對方的感激,相互權衡、取其輕也,付出多少收益多少,得不到便宜並不會不開心。
此文僅代表哞個人的想法,沒有責備或評論任何人的意思。
剛加班完,屁了一大堆,該去休息了,發文攏長讓各位傷神了,真是不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