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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N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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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引用:
作者ethanethan
不是不恰當
如果您把著眼點放在"人為何這樣制定?"
大約可以理解我要說什麼
偷看被認定為偷看
是人在規範上的程度制定
為何在公車上我偷看一下我心儀的女生卻不算偷窺
但坐在樓梯下網上看女生的群底叫偷窺
就是程度上的制定

還是怪怪的
公車上的女生臉就放那,表示那是可以示人的部分
如果他遮起來不給人看也是他的意志吧

好了,在大街上洗澡,我看他一眼不算偷窺吧
(她還落個妨礙風化罪)

引用:
作者ethanethan
如同前幾天一個沙烏地阿拉伯的新人女歌手因被路上歌迷獻吻而被抓到警察局
我們聽來匪夷所思

這個比喻就比喻得好
也不會多匪夷所思
那個地方文化就這樣

引用:
作者ethanethan
但不代表應該鼓勵

這就夠了啊
不然你覺得該怎樣
抓來勞改好了
----------------
幾本上我是三不政策
不反對
不鼓勵
不接受
舊 2005-04-25, 10:35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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