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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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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引用:
作者ethanethan
不是不恰當
如果您把著眼點放在"人為何這樣制定?"
大約可以理解我要說什麼
偷看被認定為偷看
是人在規範上的程度制定
為何在公車上我偷看一下我心儀的女生卻不算偷窺
但坐在樓梯下網上看女生的群底叫偷窺
就是程度上的制定
如同前幾天一個沙烏地阿拉伯的新人女歌手因被路上歌迷獻吻而被抓到警察局
我們聽來匪夷所思

而我所說的同性戀議題
也就是說
同性戀在法律上不受規範
就被視為解禁
但不代表應該鼓勵
在我眼中
這跟人狗戀差異不大
一樣生不出小孩
一樣有生理結構可以發洩
在"人"方認定牠不需要會說話
且可以給人所要的
那我們是否認定此段戀情該是被祝福且鼓勵?

如我說的
對錯是人的法律或道德制定的
只是同性戀被法律允許道德不允許
偷窺癖的人不被法律和道德允許而已


狗會談戀愛嗎? 你的舉例真是太奇怪了, 今天一樣是兩個人在談戀愛
只是性別一樣而已, 如果一對夫婦不想生小孩, 那也該遭到批判嗎?
異性戀不代表就會生小孩, 也不見得就不是生理發洩

最後, 你上面的例子都是犯法的, 同性戀並未犯法, 不是說要鼓勵什麼
但是既然目前醫學無法改變, 那就認同也未嘗不可

引用:
作者Kaworu_ht
那你有沒有想過你可能是假性異性戀
治療/修正一下就會變成了真•同性戀了呢??


你說的當然也有可能性, 所以人最重要是要找出自己真正的性向
我是有遇過護校的女同, 因為她們是女校, 一進去就被學姐照顧
或者是真性同性戀的追求, 一時迷惑就接受了, 等畢業之後大多
數都會恢復異性戀, 至於那種真性的遇到男生也無法接受男生的
追求
舊 2005-04-25, 05:47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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