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thanethan
我認同上半段這樣的話
也就是說
同性戀一直要得到社會的認同
似乎是要把這種不正常的性向合理化
別弄到最後
教育說這樣是對的
就像大家說的
沒礙到我就行了
大家之所以會討厭是因為媒體和同性戀者自身過頭的宣染
如果他們不要那麼公開化
誰會去在意導致厭惡?
上面有很多大大離題了
總是要把同性戀生活上良好的表現試圖來合理化同性戀現象該存在的理由
這跟表現毫無關係
倘若你極為厭惡的人也有另一面良好的表現
你是否會完全肯定這樣的一個人?
果真如此天下是極為安詳且毫無憎恨的完美世界
或許我比較坦白
討厭就是討厭
不會迎合大眾用比較崇高的論調來表示我很尊重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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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要你認同罪犯(先不論犯罪原因), 應該不會認同
因為罪犯在社會/法律上有錯
可是同性戀者呢??
HIV, 在台灣HIV患者異性戀比例比同性戀者高
嗑藥, 那些跑夜店的異性戀者都不嗑藥嗎??
轟趴, 只是媒體渲染罷了, 異性戀的表現在這方面比同性戀豐富多了.
**妓, 濫交, 換妻俱樂部, 不倫之戀等等..
我想從事這些行為的異性戀者比同性戀者多很多
同性戀者在所舉生活上表現良好的例子, 只是代表了"同性戀者和一般社會大眾一樣",
可以良好的工作, 具有創造力..等等, 但是也和異性戀者一樣,
會有染上HIV的機率, 會嗑藥, 會濫交..
你會想要你家鄰居住著是一對會濫交可是不會把HIV傳染給你的同性戀,
還是有家暴/喝醉失業的丈夫/會開瓦斯自殺的憂鬱症妻子的異性戀家庭呢??
這兩者在社會上的比例, 我想是與同/異性戀的比例差很多的吧..
要管同性戀者的時候, 先管好異性戀的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