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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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hk
恨是不至於啦..只是不太認同這種做法
一件效果很棒價值1000元的物品,卻要用10000元來賣
其它多賺的叫"奬金",為了把多付出的錢賺回來,於是加入.
再多賣幾個10000的給別人,於是就開始滾雪球
結果一堆人雪球愈滾愈大....就滾不回來了
我知道這樣大家賺比較多啦~~,但我就是不想花10000買1000的東西
再不擇手段去賣100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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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觀念是很正確的,不可否認台灣的確有很多公司用這種模式來經營,但其實就算不是直銷我們也經常花10000塊去買1000塊價值的東西,但卻無法用1000的成本來代理它再賣個10000不是嗎?其實各行各業都有它的成本結構,如果一家公司的產品訂價和獎金結構設計的好,直銷是非常有效率及忠誠度的通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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